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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67章:分工合理

第967章:分工合理 (第1/2页)

一听说杀土著不违反军规,更不违反王法,这下薛成才的手下立刻高兴到手舞足蹈起来,这就是他们最为热爱的生活方式……
  
  阳光、沙滩、碧海、蓝天,有水果,能捕鱼,可种地,风景秀丽,气候宜人,还能杀土著!
  
  这样的生活就十分完美了,谁能不爱呢???
  
  尽管此地的天气极为炎热,几乎与陕西一年里最热的时候相当。
  
  可只要没有朝廷管着,不用受那些满嘴屁话的鸟官的气,便是个落脚的好地方。
  
  在本土一直装好人,凡事都得规规矩矩,是这群前流寇认为最为难受的事情。
  
  好不容易找到个释放天性的地方,当然得好好享受一下。
  
  谁敢阻挠他们释放天性,就让谁去见阎王爷!
  
  但薛成才也严禁手下进行放羊似的扫荡,保不齐没没砍到人,就被土著给暗算了。
  
  一切扫荡行动都是按照作战单位出击的,最少也要达到三五十人的规模。
  
  马斯巴特岛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,外形接近“人”字形,面积近三千七百平方公里。
  
  薛成才并不清楚地图上标注的数字面积到底是多大,但太子爷对其说过,相当于本土的一府之地大小。
  
  流寇出身,先成了朝廷封总兵官,来到南洋,又坐拥一府之地,朝廷不管该岛,自己就成了知府老爷了。
  
  这下岂不是成了文武全才了?
  
  真是遇到天下最贵的贵人了!
  
  成才成才,如今成了文武全才,看来是命中注定的事情啊!
  
  以后无仗可打的话,咱还可以断案解闷嘛!
  
  天天过做知府老爷的瘾,岂不美哉妙哉?
  
  放在本土,一府之地足以养活五千兵马了。
  
  南洋气候虽然恼人,可物产丰富,还能捕鱼吃海鲜,本岛养活己部上万兵马应该都不在话下。
  
  还有一件要事,那就是本府的治所放在哪里较为合适。
  
  薛成才的肚子里是没啥墨水的,空有兵马和底盘,真涉及治理之事,还得指着麾下的狗头军师。
  
  哪怕是流寇头目,身边多多少少也会带着几个军师,好主意或许想不出来,但馊主意是层出不穷。
  
  对薛成才来说,养亲兵得花钱,养军师也得花钱,养啥不是养呢?
  
  能力颇佳的狗头军师,脑子灵光一现,起码顶百十来个亲兵呢!
  
  “总戎,以在下看来,莫不如现在附近高处扎营,待结合地图彻底查探过本岛地形之后,再行寻觅一处位置建立治所亦不迟!”
  
  “总戎,在下认为,治所应该建在海边或距离海边不远之处,一来便于接受本土送来的诸多物品,二来便于捕鱼。”
  
  “总戎,在下觉得或许抓些会明语的土著,先问个明白为妙,若是岛上还有明人居住,便可事半功倍矣!”
  
  “总戎……”
  
  等身边的四大狗头军师说完,薛成才觉得他们说的都很有道理,看来此事不必心急,当须好好计较一番。
  
  至于为啥养着四个狗头军师?
  
  当年袁绍、曹操的身边都有一堆军事,刘备最不济,不是还有卧龙和凤雏么?
  
  自己又不是花不起钱,军师这玩意起码不能少于两个吧?
  
  尽管不是开朝,但开府也非同小可,必须讲讲牌面嘛!
  
  薛成才待他们也不薄,每人每月十两银子、一石精米、三十斤肉、一匹布,盐、茶、糖、瓷等另计。
  
  对于举人来说,这点玩意完全不屑一顾,可这四位连秀才都不是,就是苦读十年最后狗屁不是的那伙穷酸书生,还是老书生。
  
  识文断字,知道本朝和前朝的一些事,多少会点算卦占卜,外加给孩子起名,摆地摊的会啥,他们就会啥……
  
  大明的文盲遍地都是,但这种屡试不中的书生,比文盲没好多少。
  
  读了一辈子书,最后连读书的成本都没收回来。
  
  给薛总兵效力,起码能混口饭吃,还能借光娶上老婆。
  
  他们的老婆就是在湖广作战时,薛成才抢的珉女。
  
  玩不过来,便挑丑的赏给这四位了,反正多漂亮是谈不上,能过日子就行呗。
  
  薛成才奉旨进京时,狗头军师们还为其出了个主意,那就是顺道拜见首辅薛国观。
  
  首辅跟薛成才同姓不说,还同为陕西人,若是能抱住这条大腿,薛成才以后便高枕无忧了。
  
  对于这件事,薛成才自然是一百个乐意,带着五千两银子过去,结果吃了闭门羹。
  
  薛国观给出的理由很明确,文武泾渭分明,意思就是文臣不得勾结武将。
  
  反过来亦是如此,尤其是薛成才的名声实在狼藉,除了太子爷之外,京城没一位陕西同乡愿意接待他。
  
  好在太子爷宅心仁厚,给了薛成才一条活路,这才诚惶诚恐地领旨谢恩,率部来到吕宋这边,倒是省了一大笔钱。
  
  见到抱腿不成,狗头军师们又给自己的主人出了个主意。
  
  薛成才便打算仿效移藩“北地”的诸多藩王,占领全岛之后,用自己积攒起来的家底做生意。
  
  别的不说,就手下这群人,管理好耕地,便可将粮食卖给朝廷换些本土的特产了,种地不行的话,不是还能放牧嘛。
  
  用太子爷的话说,来到吕宋,还能被饿死,那不是被饿死的,那是笨死的!
  
  “报~!总戎!弟兄们抓到个有钱的土著,查抄了不少铜块,还有一点金子呢!”
  
  “哦?本岛还有这等金主?押上来!让本将军瞧瞧!”
  
  两名膀大腰圆的亲兵推搡上来一只黑乎乎的土著,经过风吹日晒,好像就比泥土白点不多,从颜色上完全区别于大明本土来的人,倒是很好识别。
  
  “我军可有会说土语之人?”
  
  “……貌似鲜有!”
  
  “这让本将军如何审问呢?”
  
  薛成才一下子犯了难,抓到土著是一回事,让土著开口是另外一回事了,更别说土著所言自己能否听懂了。
  
  “阿罗罗伊!阿罗罗伊!阿罗罗伊!”
  
  这名土著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,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一个词。
  
  “甚子意思啊?饶命?”
  
  薛成才听得直接懵圈了,看土著的表情和神态,还有肢体动作,貌似想要活命。
  
  绕他一命倒是容易,但要问清楚这铜块从何而来。
  
  若是岛上有铜矿,自己岂不是发财了?
  
  “大胆!”
  
  忽然跪着的土著从地上挣扎着想要站起,吓得亲兵呵斥一声,立刻把腰刀抽了出来。
  
  “无妨!”
  
  薛成才想要看看这只跟猴子差不多的玩意,到底想要干甚子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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