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0章、藏兵 (第2/2页)
现今若是再复此制,乃是将日后募兵演武的时间缩短了,对时局大有裨益。
且都试制度亦是雄烈汉风的彰显,有利于激发黎庶志在军功、及壮觅封侯的锐气。
自然,此举催生太守权柄过高亦难免。
但以丞相之智而言,提前规避此患易如反掌。
只需从朝廷中枢派遣每岁主事都试之人,将职权不授予在郡太守,便可泯灭绝大部分隐患了!
须臾间了然的丞相,不由拊掌而笑,眸含赞许之意而问,“子瑾之意,乃是复前汉都试之制乎?”
但郑璞却是微微摇头,“回丞相,乃是类似都试之制。”
言罢,不等丞相继续催声,便径自细细讲述所思。
他是想以免除一定赋税的基础上,让河西走廊各郡建立“带弓而锄、佩剑而樵,器甲鞍马、常若寇至”的弓箭社!不论家业高下,户出一人;自相推家资、武艺为众所服者为社头、社副、录事等,自备器甲鞍马,供治安和备边之用。
河西地处边陲且果腹艰难,人皆易动难安、果敢而轻生死。
再佐以羌胡杂陈、贼寇丛生的栖居实况,男子成丁后皆有通刀矛弓箭之能,这也是郡县官府维护治安时大为头疼的问题。
换而言之,河西黎庶亦是优良的兵源,亦是日后大汉扩招士卒的首选。
但前决条件,则要先化去河西纷扰已久的匪气、令他们遵纪守法、言行禁止。
故而,郑璞依此考虑,打算以减免些许赋税为诱,先推行半民间的“弓箭社”,以军规军法让黎庶们大致熟悉行伍中禁忌,备后续募兵之用。
且以“结社自守、护安乡梓”为目的的弓箭社,若能成型,将大为缓解当地治安的压力,可减少朝廷戍守在当地的兵马,转去征战关中。
恰好,现今南匈奴左右部与鲜卑拓跋部被逆魏遣入河西,朝廷推行弓箭社乃是保境安民的善政。诏令一颁,必然群起响应,不愁黎庶不踊跃参与。
至于在大汉财力与粮秣困顿之时,还要减免赋税嘛.......
对于大汉而言,收复河西之地的最大意义,乃是得到了牧马之地以及用丝路贸易的利益诱巴蜀豪族支持北伐。且河西各郡的黎庶生计,赖以农牧并举。依着官府计人口、田亩所征收赋税的方式,并不能征得多少粮秣入国库,免了些许也无伤大雅。
自然,防患于未然的手段亦不可少。
为了避免弓箭社日后不会被野心家的利用,郑璞谏言将“社头、社副、录事”等掌权者皆授予官职,纳入朝廷武官制度,以军法监督。
一番口干舌燥,大致说罢的郑璞,朗声作声。
“丞相,此举较之前汉都试制,于现今朝廷时局裨益多矣!若能推行,一可安黎庶之心、绝贼寇之事;次可减少朝廷驻军、缓河西粮秣不足之困;再次则可为日后兵进关中绸缪、藏兵于民!璞斗胆断言,以河西黎庶果敢秉性,日后弓箭社应募入行伍者,必不下两万之众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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